投标邀请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6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6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BJCGJL2026-YZ-001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6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
四、招标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吉林市分公司 2026 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服务环节:(1)从县市分公司库房到各乡镇、村屯用户家中。(2)吉林市各县市分公司之间农资调拨。(3)从县市火车站到县市分公司库房。
2.技术(服务)规范: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
撑。
(2)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需在当地开立邮政储蓄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4.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6 包,每标包中标供应商1 家,每标包备选供应商1 家,允许兼投兼中。
(四)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总预算约为177.97 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已通过本级(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列邮政账。资金由吉林市分公司本部、永吉县分公司、磐石市分公司、桦甸市分公司、舒兰市分公司、蛟河市分公司自行承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流运费、装卸搬运费等一切费用。投标单位需报折扣(以各项预算单价为依据整体折扣报价),报价折扣保留至整数位,不留小数位。最高限价折扣为 95%,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预算单价乘以折扣为最终单价,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各标包农资运输里程、运输及装卸费用明细详见技术规范附表。预算限价表见下表: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运输费预算单价 (元/吨/公里) | 卸车费预算单 价(元/吨)一 卸 | 卸装费预算单 价(元/吨) 一 装一卸 | 标包预算总价 (万元) |
| 01 | 吉林市本农资运 输及装卸服务 | 1. 50 | 15 | 30 | 33.13 |
| 02 | 永吉农资运输及 装卸服务 | 1.50 | 15 | 30 | 16.60 |
| 03 | 磐石农资运输及 装卸服务 | 1. 50 | 15 | 30 | 34.82 |
| 04 | 桦甸农资运输及 装卸服务 | 1. 50 | 15 | 30 | 33. 71 |
| 05 | 蛟河农资运输及 装卸服务 | 1. 50 | 15 | 30 | 19.70 |
| 06 | 舒兰农资运输及 | 1. 50 | 15 | 30 | 40.01 |
| 装卸服务 | |||||
| 合计 | 177. 97 | ||||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起至2026 年8 月30 日。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 的 信 誉 和 诚 实 的 商 业 道 德 ; 在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
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 180 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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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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