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1029146762-00301358
项目名称: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上海)基础建设项目运维
预算编号: 0026-0002061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190000元 (国库资金:219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上海)基础建设项目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9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涵盖三类核心运维服务,分别为2026年度网络设备稳定运行保障、全国市场监督数字化试验区(上海)基础建设硬件设备及配套软件及设备运维、融合通信服务平台及配套装备与资源运维,旨在通过专业、高效的运维服务,确保各类系统与设备全年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满足业务开展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响应开启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开启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记录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