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4000240220164782-04087859
项目名称: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光伏发电系统项目
预算编号: 0424-W000404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971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0971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971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光伏发电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971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主要项目内容在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新建工程屋面铺设太阳能电池组件,并于 相关的发电设备组成光伏发电并网系统。项目需采购符合装机容量为193.92kWp规模的货物,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支架配件、并网箱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的消纳方式。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包括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