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驿站及周边生态环境修复(一期))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28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平遥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驿站及周边生态环境修复(一期))路面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281001),已由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批审【2022】4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企业自筹19887.61万元。招标人为 平遥县城乡融合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分为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项目与再生水回用项目两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传统村落连片区县域统筹综合整治项目;传统村落连片区7村综合整治项目;梁村综合建设项目;西源祠综合建设项目;喜村综合建设项目,再生水回用项目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驿站及周边生态环境修复(一期))路面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铺设20cm厚水泥稳定碎(砾)石;铺设乳化沥青粘层一道;铺设混凝土侧石;C30混凝土修补零星路面;安装铸铁排水沟盖板;路面热熔漆彩色标线;热熔漆沥青改色标线;行车标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驿站及周边生态环境修复(一期))路面工程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供货、施工等方面的能力,在人员、机械、技术和财务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的情形;3.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6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需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