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分中心) 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江宁国际医院)新建项目2#后勤综合楼三层生殖医学中心、四层胎儿医学中心、五层办公区功能变更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江宁国际医院)新建项目2#后勤综合楼三层生殖医学中心、四层胎儿医学中心、五层办公区功能变更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NFJ2501603-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江宁国际医院)新建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调整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江宁国际医院)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务投字[2025]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对该项目2#后勤综合楼三层生殖医学中心、四层胎儿医学中心、五层办公区功能变更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宁区双龙大道以东玉麟路以西汉侯路以南和凤路以北
2.2 招标范围:2#后勤综合楼三层生殖医学中心、四层胎儿医学中心、五层办公区功能变更进行装饰、机电、净化、弱电智能化、医疗工艺、标识标牌、软装等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设计等;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946,1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变更建筑面积4352.74m2,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14102.03平方米,建筑高度最大36.4米。本项目设计等级为中型。本项目拟建成一所集“专科、综合”为一体、兼具保健与医疗服务两大功能的妇幼保健院,项目将建设综合性、数字化、高端化、智慧化医院。本项目三层建设生殖医学中心、四层建设胎儿医学中心,涉及净化手术室、胚胎实验室等特殊诊疗空间建设,还有高精度的医疗设备集成,项目要求创建“鲁班奖”,聚力打造国家级生殖医学中心与胎儿医学中心,以极高的功能设计标准、新颖的设计思路,构建“精准诊疗-技术创新-区域引领”的高水平医学平台,本项目为采用新技术的各类实验(检验)室工程。
2.7 其他说明: 工程计费额按4484.49万元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9.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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