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 已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2号
2.2 项目概况及工程规模:1、新建两台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含锅炉上料系统及炉后烟气处理等辅机系统);2、新建一套抽背式汽轮机、异步电机双驱动空压机系统(含压缩空压后处理及空压机级间余热回收系统)。
2.3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配套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等。在本项目监理合同期限内,本项目监理单位技术总工须服从安排,对本投标项目和其他项目进行图纸内审。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2.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168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7企业业绩:
2020年12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企业承担过电力工程(火力发电:燃煤发电或垃圾焚烧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监理。
备注:(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2)
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要素的,则另需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交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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