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河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方家河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已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审批【2025】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成华区农业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华发改审批【2025】1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方家河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宽650m,河底改造1120m,青龙路分洪通道350m,桥涵改造3座,铁路箱涵改造400m,分洪通道1100m,挡墙增高550m,局部拓卡150m,河道清淤5500m,排涝泵站改造2座,新增智能闸门1座。
2.2建设地点:位于成华区,东至青狮路,南至杉板桥路,西至川陕路,北至东风渠。
2.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委托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其中,
(1)勘察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及成果提交工作;
(2)设计服务期限:
1)签订合同后35个日历天内提供相关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2)从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审查通过后 4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文件编制工作。
(3)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准;
(4)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成为止。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3)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2.4招标范围: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等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1)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监理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 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的监理单位应具有);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咨询总负责人不得由专业咨询负责人兼任。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专业咨询负责人要求
(1)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造价咨询单位人员);
(2)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监理单位人员);
(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4)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6 财务要求:无
3.1.7 业绩要求:
(1)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2)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监理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接监理工作的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为承接设计工作中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6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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