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中都镇农副产品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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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中都镇农副产品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三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4】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企业自筹等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4】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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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一个,占地面积86.5亩,总建筑面积 47159.26平方米。包括白魔芋加工厂1个8000平方米、魔芋种子仓储基地1个4800平方米、白茶加工厂1个5333.33平方米、水果交易中心1个5000平方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1个6800平方米、粮油加工厂1个5333.33平方米、特色水果加工厂1个4800平方米、竹笋加工厂1个4000平方米:配套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面积3092.59平方米:规划机动车位200个、非机动车位100个,道路及停车场硬化9038平方米:扩展种植白魔芋和白茶各200亩,配套3.5米宽产业道路50公里、2米宽耕作道路60公里、100立方米水池90口、灌溉管网 120 千米。 2.3.1、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为:厂房18059.59㎡及配套设施工程。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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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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