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岷江流域(五通桥段)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岷江流域(五通桥段)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五发改投(2023]7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五通桥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五通桥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五发改投(2023]7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盛达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山镇民安村、竹根镇红军村。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金山镇民安村、竹根镇红军村,需对片区约1000亩地进行整体场地平整,以及高笋坝水库进行报废处理,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碾压,总挖方约500万挖方,总填方约500万填方;水库总库容约26.57万立方米,对水库水体排放并进行处置。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 标段投资额:864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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