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新民采油厂低碳生产建设工程((清洁电力部分)初步设计(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FW-14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项目新建3台单机容量为6.25MW 的风电机组,4.3MW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站,10kV橇装开闭所1座,10MW/10MWh储能系统,5MW柔性互联装置及智慧能源管控系统。机型风机叶片直径220m等级,轮毂高度160m等级。3台风机分别配备1台(1.14/10kV、6.9MVA)箱式变,经3回10kV线路汇集至橇装开闭所,然后通过10kV供电线路为用电负荷供电。光伏采用 N 型720Wp规格的单晶硅双面组件,新建光伏电站经 0.4/10kV 或 0.4/0.69kV 升压变压器直接接入 10kV 高压供电线路或 0.66kV 低压配电线路。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176.5372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新民采油厂生产区域;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此期限含中标人初步设计编制、审查和初步设计批复时间);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招标人初审后上报“油气和新能源公司”,由“油气和新能源公司”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为项目验收合格。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吉林油田新民采油厂低碳生产建设工程((清洁电力部分)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预计不含税176.5372万元(含勘察费、风电初设费、光伏初设费等)。中标人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和实际情况,编制地面工程初步设计,并协助甲方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报审、核准、备案等工作,按照初步设计各阶段要求和评审结论对设计文件进行补充完善,直至初步设计通过各层级审查并取得最终批复;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供关于设计内容的交底、调整变更及最终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个中标人。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服务费:无。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5其他:无。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4专业
3.4.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甲级和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 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提供资质扫描件)。
3.4.2 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库内承包商,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4.3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备电力相关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2)近三年主持完成不少于1项风力或光伏发电初步设计业绩。需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完成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未体现项目经理名称需提供业主证明。
3.4.4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专业至少有电气、自控、经济、总图等专业,各专业至少一人,人员不能重复,人员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或执业资格。需提供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3.4.5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5公共条款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经业主单位同意后,可以依法分包。
3.5.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5.8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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