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乐山沙湾经开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标 段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乐山沙湾经开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标 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嘉胜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嘉胜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四川乐山沙湾经开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8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沉淀池、生化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及接触消毒池、 巴氏计量槽、储泥池、浓缩及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废水池、机修间及仓库、中水系统、生物除臭系统等的采购、安装、调试。
2.2 总投资:15000万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0244464.53元)。
2.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 交货地点:沙湾区(业主指定地点)。
2.5 交货日期:收到交货通知后60日内提供。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设备清单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保质保及后期服务等)。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8 标段划分:设备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企业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的不少于500万元的设备或材料业绩。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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