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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5〕30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5〕30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凌云路2435号。

2.2 建设规模:在乐山市博物馆原址进行改造提升,涉及建筑面积9941.15 平方米,其中,展示陈列功能区域面积 3947.09 平方米;研学空间等配套服务功能区域面积 574 平方米;标准库房、库展结合展示、文物研究、修复等收藏研究功能区域面积 967.89平方米,其余公共空间及设备用房等面积 4452.17 平方米以及建筑内部布局优化、结构加固、基建设备升级等。

2.3 服务期限: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 (含初步设计优化提升(含展陈方案)、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及施工配合等全过程所有工作)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为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 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 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②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⑤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 3.4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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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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