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遂宁市河东新区永盛湖金融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河东新区永盛湖金融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新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新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金融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66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66 万平方米。
2.3 勘察设计周期:11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其中勘察周期:25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通知进场10日历天内完成地勘转孔工作,15日历天内完成地勘报告资料;
设计周期:11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工作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全部内容,且包含金融建筑相关专业工艺深化及设计配合);完成初设设计工作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等。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川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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