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12个饮用水源地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12个饮用水源地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2]251号、乐发改审批[2025]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2]251号、乐发改审批[2025]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在乐至县12个饮用水源地安装12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2套预警监测系统(八角庙、棉花沟水源地各1套)。
2.3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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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