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383322高通量化学自动化实验装置招标方案(25914255)高通量化学自动化实验装置\20-180℃ 36组/次(招标编号:NWZ251203-3833-10675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通量化学自动化实验装置\20-180℃ 36组/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2025年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383322高通量化学自动化实验装置招标方案(25914255)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高通量化学自动化实验装置\20-180℃ 36组/次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企业一套所投产品或含有“自动化”或含有“智能化”关键字的实验室类仪器装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选择引用类型”和“第二步:同步引用数据”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36个月(或1095天)至开标日前2个月(或60天)之间。投标人需要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对应的扫描件、签字版技术协议(或技术确认书),内容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产品名称签署页,并提供业绩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为货物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及保险保障等,以确保其安全稳妥到达交货地点。在公路运输时,需将货物的物流信息及保险保障凭证同步达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以确保货物可在线查询跟踪。”。 (5)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不得低于技术规格书技术参数要求。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所投产品及组成部件如若涉及防爆、防爆CCC认证、CPA、特种设备等国家强制认证,交货时需提供合格产品及相关证件资料。”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满足:(1)粘度范围(1~10000 )mPa·s(自动进液支持2000mPa·s),具备进液加热功能,控温精度±1℃;(2)高低温循环一体机控温,金属浴,控温室温至180℃,精度±1℃;(3)粉末投料,投料量500mg至20g,精度±20mg;(4)移液枪移液,最小移液量50uL,用于微量液体添加;(5)12通道机械搅拌位,带三轴运行机构,具备超声波清洗装置,用于粘度液体搅拌,机械搅拌速率范围:(50~1000) r/min。交货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2月3日16时30分 至 2025年12月9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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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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