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中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SH17-FW1658
福建高速中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福建高速中油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选商人为福建高速中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选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选商。
组织开展与招标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并提交采购人确认、发布招标信息、受理报名申请、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答疑、安排评审专家、按规定的时间接收投标及报价文件、组织开标、评审会议、发送招标结果通知书、协调合同签订等与招标有关的工作。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三年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 投标将被否决。
(6) 开标当日申请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本次选商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数量:本项目为招入库服务商,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服务商。后继续进行详评,并且设定最大入围家数,详评分数体现优选过程。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6家以上(含6家)时,进入详评阶段,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和招标人最终确认后,该5名为中标候选人转为中标人,5名中标人全部纳入福建高速中油服务商库;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以上(含4家)至5家时,进入详评阶段,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和招标人最终确认后,该3名为中标候选人转为中标人,3名中标人全部纳入福建高速中油服务商库;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含三家)时,本项目流标。
5.1凡有意参加选商的潜在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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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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