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发改行服〔202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王家塘污水泵站户内变、生态缓冲区3号闸站箱变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及厂区西侧河道水系内。
2.2质量等级要求:制造标准不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
2.3工期:总工期为:150天。货物供货期:货物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生产,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根据甲方通知发货进场。若因工程进度原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需要延迟送货的,乙方应自负仓储保管义务。
2.4招标范围:设备的生产和供货、运输和吊装、安装和调试(含户内变的拼柜、母线桥架的安装、电气试验、设备接地、箱变设备基础制作、箱变塑钢护栏的安装等);供电手续办理、送电报装手续(提供高压电工证)、供电设备验收和整改直至完成送电。
2.5标段估算价:196.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3.6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必须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开标前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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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