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峰湖景区提质改造项目经营权出让 已由 兴义市人民政府 以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峰湖景区提质改造项目经营权出让有关事宜的批复(兴府函【2025】245号) 批准进行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要求及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兴义市万峰湖景区(坐标图详见招标文件最后);
2.2 项目评估值:106441.02万元;
2.3 经营范围:兴义市万峰湖景区的游船、快艇、商品销售、停车场、充电桩、餐饮、度假屋、民宿、研学营地、润龙湾水上乐园的经营权。承担项目资产范围内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期限届满,中标单位将本项目涉及的资产无偿、无债务、无担保地移交给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4 经营期限:20年。
2.5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规模所示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移交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5 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声明);
3.6 信誉要求:1)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要求成立经营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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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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