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义市万峰湖旧寨等库湾经营权出让已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局以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兴义市万峰湖旧寨等库湾经营权出让有关事宜的批复、兴府函[2025]241号批准进行经营权出让,招标人为兴义市农业农村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经营范围
2.1 项目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
2.2 经营权评估值:66766.89万元;
2.3 经营期限:本项目的经营期限拟定为20年;
2.4 经营范围:本项目经营权转让范围包括红椿库湾、坡亩库湾、旧寨库湾、纳怀库湾、坡怀库湾、野鸭滩1号库湾、野鸭滩2号库湾、达力河库湾、坝汪1号库湾、坝汪2号库湾、小米1号库湾、小米2号库湾、坝达章库湾、未洛兰1号库湾、未洛兰2号库湾、安沙库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