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中等专业学校大冶中等专业学校第三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Y-202511FJ-03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480
3、项目名称:大冶中等专业学校第三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4.32(万元)
6、最高限价:174.32(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规划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2 投标人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项近五年承担过的合同额1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连续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年度)。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 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③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 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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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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