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医院东风路院区血透室搬迁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Z-2504031416-25346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946
3、项目名称:大冶市人民医院东风路院区血透室搬迁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73.27166(万元)
6、最高限价:973.271660(万元)
7、采购需求:
大冶市人民医院东风路院区血透室搬迁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施工及检验等工作且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本项目装修工程允许分包。投标人如自行承担装修工程施工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如分包装修工程施工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双方盖章),提供分包承担主体单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且承诺不得再次分包(提供承诺书)。(3)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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