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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1、2号锅炉部分钢结构治理】招标公告

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1、2号锅炉部分钢结构治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14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5至2026年锅炉内专用检修平台搭设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汕头电厂厂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澳头后港,电厂火电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一期容量为2×300MW 亚临界纯凝湿冷机组,1996年投产;二期扩建1×600MW超临界纯凝湿冷机组,2005年投产。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的: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1、2号锅炉部分钢结构治理标段包1。

2.4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后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5 项目简介: 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一期锅炉岛部分钢架支墩、支撑横梁、围栏、楼梯、平台等长期暴露在高盐分的环境中,已出现大面积的锈蚀,严重影响钢结构的力学强度和人身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需对部分钢架支墩、支撑横梁、围栏、楼梯、平台等进行加固修复。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搭设修复钢结构所需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修复腐蚀平台、雨棚,新安装后的楼梯、围栏、平台等防腐油漆等工作,本项目需要的一切材料、工器具、脚手架搭拆、油漆防腐处理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详见《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1、2号锅炉部分钢结构治理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下资质之一(所有证书均需提供扫描件):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 1月1日起)以来至少有2项电厂钢结构工程维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4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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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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