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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标条件
省道哈伊高铁伊春站与鹤哈高速连接线新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哈伊高铁伊春站与鹤哈高速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5]3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春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省补贴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伊春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路线起于国道萝额公路(G332)K239+018处,自北向南布线,下穿哈伊高铁预留通道,与伊春西站站前路平交后继续向南终于鹤哈高速(G1111)K161+780处。
2.2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3.740公里。全线设置涵洞8道,平面交叉4处(其中与公路及市政道路平面交叉3处,与非运营铁路平面交叉1处),利用哈伊高铁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总工期33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最高投标限价等情况见下表: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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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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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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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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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
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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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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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2)K239+018
(G1111)K16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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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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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起自国道萝额公路(G332)K239+018处,自北向南布线,下穿哈伊高铁预留通道,与伊春西站站前路平交后继续向南,止于鹤哈高速(G1111)K161+780处。
路线全长3.740公里。全线设置涵洞8道,平面交叉4处(其中与公路及市政道路平面交叉3处,与非运营铁路平面交叉1处),利用哈伊高铁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
(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4.5米,K0+000~K1+961.843城区路段路基宽度28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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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09,7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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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20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包含路基工程、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3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
②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③公路业绩则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投标人财务最低要求
(1)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 投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道桥工程等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1 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5.2 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3 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3.5.4 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3.5.5 投标人需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3.5.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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