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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楼体育馆修缮加固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603G2510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楼、体育馆修缮加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虎林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楼、体育馆修缮加固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虎林市。
2.3建设规模:东方红初中男生宿舍、教学楼、实验楼,东方红中心幼儿园建筑维修加固,两栋无盖大跨度体育馆第三小学、第四小学体育馆维修加固。(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总工期:243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及清单所有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6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311.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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