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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地提质增效项目-501公顷低质低效耕地提质改造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地提质增效项目-501公顷低质低效耕地提质改造 ,项目代码为:2406-231071-04-01-158758,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中银行贷款:79.10%,自筹资金:20.90% 。招标人为牡丹江开投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济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地提质增效项目-501公顷低质低效耕地提质改造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
2.3建设内容:针对低质低效的501公顷土地,进行土地流转工程、土地改造工程、田间及配套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田块整治工程、土地清理工程、改造物资工程及土壤改良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施工总工期208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6292903.84元。(其中:暂列金额为3429509.2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一项不低于2000万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外省企业需提供培训证)、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外省企业需提供培训证)、安全员1人(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招标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6.2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3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财务要求: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提供2022年--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9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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