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湖区]新余市仙女湖区城镇停车场建设项目河下镇项目(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赣建仙招字(2025)第20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人 |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河下镇人民政府 | ||||
工程名称 | 新余市仙女湖区城镇停车场建设项目河下镇项目 | ||||
工程地点 | 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立项批文号 | : 仙经发改字〔2025〕118号 | ||||
项目编码 | : 仙经发改字〔2025〕118号 | ||||
建筑规模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砖混 |
项目总投资 | 629.44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4883640.69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 | 项目包含原吸水砖破除外运约1260.6 ㎡、拆除原有路灯约32盏、土方外运3741.6m3、新建沥青地面约2610㎡、加铺沥青约21674㎡、地面硬化约3953.5㎡、透水混凝土约 655.6㎡、新建路缘石约224.2m、新建排水沟约68.9m、更换排水沟盖板约687.1m、太阳能路灯约130盏、原有井加固47个;新增绿化约270.4㎡;新建树池约537.4M;新建机动车车棚32.5m、非机动车停车棚2个、机动车充电桩6套、成品道闸2套、新增机动车停车位画线约204个、新增非动车停车位画线约106个、热熔线划线约6190m。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人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建造师需要到场参加答辩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新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执行赣建字(2025〕5号文、《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余住建字〔2020〕96号)、《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余住建字(2020)90号)、关于在住建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行廉政承诺的通知(余城镇字【2023】24号)。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方式组织开标、评标。 4、其他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5、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仙女湖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0-6855201。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除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异议书格式和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招标人不接受的,异议人可向负责该项目招投标监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招标人受理异议,并同时暂停该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异议受理单位: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河下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0790-6857810;投诉受理单位:仙女湖区招标办,电话0790-6855201。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4日 |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