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矿化度含汞气田水脱汞与有机质降解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5-Z101-ZB-FW308
高矿化度含汞气田水脱汞与有机质降解技术研究已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审批,资金来自项目经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完成高盐/高矿化度含汞气田水预处理与资源化研究工作,需要委托具备相关研究能力的单位提供高矿化度含汞气田水脱汞与有机质降解技术研究等服务。
2.2 服务内容:
①高矿化度气田水脱汞技术研究;②高矿化度气田水有机质深度降解技术研究。
2.3 招标范围:
(1)高矿化度气田水脱汞技术研究:开展高矿化度条件下不同脱汞工艺参数研究和评价,沉淀除汞工艺中考察复合除汞药剂类型至少2种,深度脱汞工艺中考察不同工艺参数影响等,形成高矿化度气田水脱汞技术和研究报告;
(2)高矿化度气田水有机质深度降解技术研究:开展高矿化度条件下有机物深度降解工艺筛选和优化,包括高级氧化技术筛选、耐盐生物降解技术,开展高级氧化和耐盐菌生化降解技术组合工艺,考察不同组合工艺下有机物降解效率,确定组合工艺及优化工艺参数等,形成高矿化度气田水有机质深度降解技术和研究报告。
2.4 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 服务地点:
北京、塔里木油田及招标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2.6 估算金额和资金来源:
估算金额120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于项目经费。
2.7 服务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方案安全环保可靠、技术适用先进,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技术(服务)内容,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股权(含部分)被冻结、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油气田采出水处理研究(包含脱汞或有机质降解相关研究内容的)的有效服务业绩至少1项,业绩时间范围要求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油气田采出水处理实验研究经验。需提供“3年以上油气田采出水处理实验研究经验”证明材料(如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的论文、著作、专利或其它可以证明的材料等)。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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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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