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采出水处理膜基材研究及过滤装置样机制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5-Z101-ZB-FW307
油气田采出水处理膜基材研究及过滤装置样机制造已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审批,资金来自项目经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完成油气田采出水处理精细过滤技术和设备研究工作,需要委托具备相关研究及制造能力的单位提供油气田采出水处理膜基材研究及过滤装置样机制造等技术服务。
2.2 服务内容:
开展油气田采出水处理的膜基材研究,并完成过滤装置小试样机制造及中试样机的改造。
2.3 招标范围:
1)用于油气田采出水处理的膜基材研究,主要包括膜基材优选,膜管的接头、装配方式、固定方式等研究;膜管及连接件的实验室测试,膜基材精度确定实验等。
2)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过滤装置小试样机制造及中试样机的改造与调试,主要包括过滤装置小试样机(200L/h)制造;过滤装置中试样机(200m3/d)改造;过滤装置小试及中试样机的包装运输;过滤装置小试及中试样机的现场调试。
2.4 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 服务地点:
北京、大庆油田及招标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2.6 招标控制价:
175.0万元(含税)。
2.7 服务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方案安全环保可靠、技术适用先进,完成总院技术开发委托服务的全部内容,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股权(含部分)被冻结、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水处理相关膜过滤的有效服务业绩至少2项(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制造维修等业绩合同),业绩时间范围要求为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应提供至少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正文首页、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和合同金额)及签署页的复印件以及部分发票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膜技术研发、制造或水处理装置研究、制造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2018年1月至今参与的项目简历。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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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