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河西镇桃山村、农场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河西镇桃山村、农场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河西镇桃山村、农场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2〕170号)、《关于变更同心县河西镇桃山村、农场村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2〕2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苑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及恢复混凝土道路4956.37㎡;De315PE管拉管186m;新建矩形90°三通钢筋砼检查井(2100mm*2100mm,井深3.16m)1座,矩形钢筋砼检查井(1200mm*1100mm,平均井深2.82m)25座,矩形钢筋砼沉泥井(1200mm*1100mm,平均井深3.42m)11座;安装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8KN/m2,De500)1607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河西镇桃山村、农场村。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同心县河西镇桃山村、农场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二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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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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