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市政路面恢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市政路面恢复)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5〕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640302-04-02-440283),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元片区(北)、新元片区(南)、港隆片区、洼渠片区、花寺片区、洼路沟片区、华苑片区、光云片区、金星片区、新民片区、罗家湖片区11个片区市政沥青面层及基层恢复。
2.2建设地点:吴忠市城区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市政道路沥青面层及基层恢复。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施工范围包括:新元片区(北)、新元片区(南)、港隆片区、洼渠片区、花寺片区、洼路沟片区、华苑片区、光云片区、金星片区、新民片区、罗家湖片区11个片区。
施工内容包括:市政道路沥青面层及基层恢复。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