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三标段至十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已由以盐池县审批服务和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5〕21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盐池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区涉及盐池县8个乡镇,工程用地总面积约658.01亩。主要包含天然草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产稳产优质饲草基地工程、现代化草原生态牧场工程、优良种畜和饲草种子扩繁基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花马池镇、高沙窝镇、惠安堡镇、大水坑镇、王乐井乡、冯记沟乡、青山乡、麻黄山乡。
2.3一标段至十四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含冬季施工);
十五标段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
2.4 一标段至十四标段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十五标段监理招标范围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五个标段,其中施工十四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一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三标段
四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四标段
五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五标段
六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六标段
七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七标段
八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八标段
九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九标段
十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标段
十一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一标段
十二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二标段
十三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三标段
十四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四标段
十五标段:盐池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至十四标段(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十五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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