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882号】平顶山市石龙区教体系统公办学校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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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石采招标-2025-6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教体系统公办学校安保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916,000.00元 | |||||||||||||||
最高限价:2907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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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招标内容:平顶山市石龙区15所公办学校安保服务,安保人员27名。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中央投资。 5.3服务期限:三年 5.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及地方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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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资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7投标人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开标时由代理公司查询核实,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10采用资格后审。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时间,并加盖电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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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