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新县城桂花河河道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名称)北川新县城桂花河河道排水防涝工程(一号排洪渠)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北川新县城桂花河河道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发改投资[2023]306号、北发改投资[2025]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川新县城桂花河河道排水防涝工程(一号排洪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北发改投资[2023]3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永昌镇。
2.1.2 建设规模:整治城市防洪排涝通道1.22km及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2.1.3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北川新县城桂花河河道排水防涝工程(一号排洪渠)施工
2.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范围。
2.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个及以上标段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