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平景观及供配电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平景观及供配电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平景观及供配电工程;
2.2建设地点: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家社区 6 组、太平社区 8 组;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红线内景观及红线外市政公共绿地总平景观工程,景观面积共约2.6万㎡,以及本项目的供配电工程;
2.4计划工期:220日历天(其中供配电工程: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界面划分表;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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