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青崇航空产业园邻里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崇州市青崇航空产业园邻里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崇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412-510184-04-01-759133】FGQB-07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青崇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青崇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崇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2-510184-04-01-759133】FGQB-07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合众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崇州市晨曦大道东侧,毗邻金鸡湖与白马河。
2.2 建设规模:邻里中心占地面积约10亩,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包含商业服务及社区服务配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总平及附属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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