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海圻天府新药研发总部及GLP产业化基地项目放射性药物非临床研究评价中心装修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华西海圻天府新药研发总部及GLP产业化基地项目放射性药物非临床研究评价中心装修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07-510122-04-01-383731】FGQB-0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华西海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华西海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7-510122-04-01-383731】FGQB-047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西海圻天府新药研发总部及GLP产业化基地项目放射性药物非临床研究评价中心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凤凰路650号、悦康路366号、宁康路333号。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占地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米,其中核素楼放射性药物非临床研究评价中心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为7396平方米。
2.4计划工期:5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含整个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部位及做法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技术标准及要求等为准。须满足施工蓝图、设计、规范、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及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包含人工、材料、机械、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规范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环境保护、场外道路污染清理处理、质量、工期、规费、管理、验收及一切相关检测、办证、协调、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配合完成发包人、监理对材料的审批工作、竣工资料汇总整理并无条件配合施工总承包报审备案等全部工作内容。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具体管理措施办法,通过发包人审批并严格执行。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及相关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或单项合同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中包含装饰装修施工内容且该部分施工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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