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综合办公楼、职工餐厅、培训中心PC总承包工程及五彩湾综合生活服务基地PC工程--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项目,采购人已经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综合办公楼、职工餐厅、培训中心PC总承包工程及五彩湾综合生活服务基地PC工程--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本工程采购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为完成此工作内容而需进行的辅助工作及无偿配合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厂前区:综合布线系统(含IPTV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能耗计量系统等弱电工程。生活区:综合布线系统(含IPTV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弱电工程。
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8686.39㎡;职工餐厅建筑面积4456.31㎡;创维运营中心建筑面积4349.61㎡;1#大门及门卫室建筑面积115.76㎡;综合生活服务基地PC工程总建筑面积66430㎡,报告厅1座,建筑面积2629.87㎡,文体中心1座,建筑面积4653.65㎡,单身公寓7栋,单体建筑面积5895.8㎡;双职工公寓2栋,单体建筑面积6172.39㎡,设备用房1间,建筑面积717.77㎡。
1.2实施地点:五彩湾四号露天矿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吉木萨尔县城 354°方向,北约 100km 处,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1.4最高限价:1950000(含税9%)
1.5结算付款方式:
1.5.1结算付款方式:每月25-30日上报完成工程量进行划线,采购人与成交方双方对账无误签字后安排付款。付款按照划线工程量的80%支付,付款时间:每月支付一次,依据当期累计未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款至85%,竣工结算完成支付至95%;预留质保金5%两年内无息付清。工程量结算结合采购人提供施工的最终版图纸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1.5.2投标报价说明:
1.5.2.1报价范围: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综合办公楼、职工餐厅、培训中心PC总承包工程及五彩湾综合生活服务基地PC工程的智能化系统的安装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图纸、施工范围界定等。
1.5.2.2报价人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没有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报价人提供,由采购人确认。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2.3施工期间所需临时设施的搭设、现场维护等工作包含在报价中。
1.5.2.4 无论何种原因,为了赶工而发生的费用,施工期间因冬雨季、夜间施工而增加的各种费用;由于安全环保、业主、监理、上级部门检查、政府部门等原因发生的停工、窝工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1.5.2.5报价单价中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机械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以及市场风险等一切费用。
1.5.2.6 报价人所有材料及工器具自行保管,丢失自负。报价人所供材料符合业主下发的品牌表。
1.5.2.7 采购人提供安全帽、安全带、马甲根据施工人数据实领取签字,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1.5.2.8 积极响应采购人施工工艺、质量、工期要求,如不能按照约定的安全环保、质量标准、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等要求采购人有权警告、罚款直至退场。
1.5.2.9工程资料、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及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全部由报价人负责。
1.5.2.10本次谈判报价为总价报价,总价为暂定金额。实际结算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据实结算。本次谈判报价单采用定额(费率下浮)模式进行报价,报价人根据所获得的资料和市场调研结果,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由竞争,自主报价。
采购人提供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综合办公楼、职工餐厅、培训中心PC总承包工程及五彩湾综合生活服务基地PC工程--智能化工程的暂定工程量版广联达文件,人工工日单价、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报价人可根据所获得的资料和市场调研结果,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由竞争,全部折合成直接费中的人工工日单价自主报价。导出EXCEL版附在报价文件中。
1.5.2.11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可能带来的经济风险,准确计算投标报价。报价人成交后,成交价不做调整。
1.5.2.12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固定费率将包死,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报价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5.2.13采购人声明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1.5.2.14材料供应:施工用的所有材料、施工机械由报价人提供(材料、施工机械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1.5.2.15材料价格:主要材料及设备执行发包人批价,辅材执行施工同期新疆昌吉市建设信息网发布的材料价格,地材执行施工同期吉木萨尔县地区指导价。
1.5.2.16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概况等只作为报价人的参考,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报价人应先到工地认真仔细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成交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5.2.17水电由发包人供应,发包人在施工现场提供380V电源,报价人自行建设供水、电临时设施和管路的接入,水电费不计取不扣除。
1.5.2.18报价人自行协调工农关系,费用自理。
1.5.2.19工程量计算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0版)计算规则,《全统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昌吉估价汇总表(2023)》。
1.5.2.20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再次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向采购人提交再次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评审商务标的评审因素。
1.6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各专业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与本工程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提供可证明具备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各项人员配备齐全须持证上岗,有从事相关行业类似经验;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月 23 日起至2026年1月 29 日 14 :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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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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