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工程名称: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零排放项目围墙排洪沟施工。
1.2工程地点: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院内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
1.3招标范围: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零排放项目围墙排洪沟施工作业,具体施工内容包括:项目界区围墙及排洪沟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注:为保证项目的正常施工投标单位需到现场进行考察交流。
1.4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5报价要求: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总价≤2443210.1元 (税率9%)。单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以下清单单价为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报价格式为以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详见工程量清单,每项清单都不能超控制价,超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1.6分包结算价格:最终结算价款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单价进行据实结算。
1.7结算及付款方式
施工费支付:每月10日前,承包人根据月度划线工程量编制进度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后,每月20日前开具本月划线金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于次月25日前,支付审定工程进度款(扣除各种应扣款项)的80%。工程划线累计到实体工程量80%时不再进行月度划线,竣工验收合格并在结算被批准后28日内累计拨付至工程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满两年质量保修期无质量问题后,28日内付清(无息)。(如有问题扣除相应部分,不足部分乙方补齐)。
付款方式:☑转账☑汇款☑山能财司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其他 ,由双方协商。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服务,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标准。
1.9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合同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报价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成立年限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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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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