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设备维保段成都东站、重庆北站、乐山站新增海康威视客票终端设备维保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5120202021043014401
1.采购条件
受成都设备维保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成都东站、重庆北站、乐山站新增海康威视客票终端设备维保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本项目范围为成都东站、重庆北站、乐山站新增海康威视客票终端设备,共计64台,均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客票终端设备,设备类型包括自助核验闸机、自动检票闸机。服务内容为保障客票终端设备的正常使用及安全;每季度对该技术服务项目中的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季度保养,每年进行4次季度保养,其中第四季度为年度深度保养;含疑难故障处置(不含日常故障处置);提供配件。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报价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
3.1.2为保证客票终端设备的维保质量,报价人应为原设备制造厂家或原设备生产制造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售后服务商须提供授权证书)。
3.1.3报价人须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储备有参与本项目不少于2人的维保从业人员,且维保从业人员具备客票终端设备维修能力,具备低压电工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2.1 投标(报价)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税率为6%),能开具税率为6%技术服务费与税率为13%维修及相应耗材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发票)复印件,电子发票提供打印件,并写明增值税税率)。
3.2.2 报价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采购人不予接受)。
3.2.3采购人按季度结算维保费用(在次季度首月结算上季度维保费用),报价人须书面承诺响应该招标条件。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3.4.1报价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0月-2025年10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廉政问题(书面承诺)。
3.4.2本次采购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3.4.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报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4本次采购不接受在近三年(2022年10月-2025年10月)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5报价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