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768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职工食堂后厨服务项目集中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资质。
3、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问题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
4、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厨师证或营养师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5、投标单位须提供至少1项近1年内(2025年1月-12月)为职工食堂1000人以上企业提供后厨加工餐饮服务的业绩证明。
6、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具备依法纳税资格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详实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案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9、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内容须真实有效。
10、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包头西车辆段职工食堂现场踏勘,制定合理经营方案,由段办公室开据现场踏勘验证证明(包头西车辆段联系人及电话:姜一,13847292890)。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2、评标方法:低价中标法。
13、投标单位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有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