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BE2025-1103
项目名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慧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项目实施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实施上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慧应用平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慧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须一致),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相关证明资料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