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GC[GK]2025017
项目名称:编制福建乡村旅游提升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1(编制福建乡村旅游提升规划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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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 编制福建乡村旅游提升规划 | 1(份) | 否 |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关于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的要求,立足我省乡村文旅资源,推进乡村旅游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着力打造世界级乡村旅游目的地,编制乡村旅游提升规划。 | 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形成福建乡村旅游提升规划文本初稿,同时,根据向各方面征求意见情况对专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2026年3月31日前,中标人提交项目成果送审稿,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并按要求修改完善,经采购人审定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条件中【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材料。 注: 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