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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WC0112(1708-BZ2500400853A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98.4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标的名称:畜禽肉、水产品、米面粮油、蔬菜、蛋、干副食等;数量:1批;简要服务要求:采购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机关及税务所共计4个食堂所需畜禽肉、水产品、米面粮油、蔬菜、蛋、干副食等食材,含相应配送。最高限价:138.89万元。

包2:标的名称:奶制品、水果及其他农副食品等;数量:1批;简要服务要求:采购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机关及税务所共计4个食堂所需畜禽肉、水产品、米面粮油、蔬菜、蛋、干副食等食材,含相应配送。最高限价:59.5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共12个月。合同签订后前1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若中标人一年内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向中标人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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