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2026至2027年船员外雇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6-FW-02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为满足吉林油田公司勘探开发区域内和抢险支援区域内的船员需求,补充自有船员力量不足,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需要与船员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合作为吉林油田公司提供船员服务业务。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108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公司勘探开发区域内和抢险支援区域;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2026年至2027年吉林油田公司范围内船员外雇服务。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服务费:无。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5其他:无。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3.2.1投标单位应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保险。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缴纳单据。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2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或投标队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4专业
3.5 公共
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 (承诺)
3.5.5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承诺)
3.5.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7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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