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前郭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6-FW-02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吉林油田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前郭县)乌兰傲都乡境内,前郭县位于吉林省西北部松嫩平原,地处东经 123°35′~125°18′,北纬 44°17′~45°28′之间。项目装机规模为200MW光伏项目及配套117.5MW/195MW.H储能,储能电站单独设置220kV变压器,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电量全额上网,拟接入500kV龙凤变。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461.48万元(不含增值税);
2.1.3项目地点:吉林省内松原市;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30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发包人要求(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满足施工图深度要求的勘察测量等。提供项目编制及审查过程中相关材料及数据,按照各设计阶段要求和评审结论对设计进行补充完善,直至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协助甲方完成勘察设计文件的报审、核准、等工作,并负责向审查部门提供解释或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直至通过审查。参加项目各个阶段的评审、验收和确认,并提供相关费用支持。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其他: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无。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 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 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 100 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4专业
3.4.1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提供证书扫描件。
要求: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以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4.2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工程设计编制人员至少4 人(其中至少含 1 名及以上电气专业、1 名及以上土建专业、1 名及以上结构专业、1 名及以上经济专业,人员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或执业资格)。需提供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3.4.3 项目负责 1 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2.主持完成不少于 1 项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业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3.4.4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少于 1 项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扫描件)
3.4.5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5公共条款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5.4 在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5.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注: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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