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度物业及监控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2077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采购分监控业务外包及物业中心业务外包两部分。
(1)监控业务外包部分: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涉及日常监控调度、一体两翼业务运行监控、应急保障、生产调度、客户服务、质量分析、质检与支撑、资产运营监控、安全生产监控、智能运维监控等工作。详细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外包人员管理、项目管理、问题答疑、团队管理、安全管理、项目员工的工作内容督办及跟踪及铁塔相关事宜的对接,协助开展一体两翼客户对接、技术支撑服务、其他配合事项。
2.日常监控调度:负责全区一体两翼业务 7*24 小时不间断网络运行质量监控并承接地市夜班监控工作、信息搜集及报送、停发电调度、故障通报、问题跟盯督办以及应急保障等工作;
2.负责监控大厅出入登记管理、办公环境的巡检、应急会议系统日常运行情况巡检、对接总部及盟市会议系统等日常办公环境、办公纪律的管理工作。
3.生产调度岗:按照工作要求人工派发调度工单、跟盯工单处理进度及成效。
4.客服专岗:10096热线的相关问题处理进度情况的督办及热线回访;负责10096客服工单质检;负责对外宣传的材料制作及宣讲等工作。
5.一体业务运行质量分析:定期梳理并更新一体业务接单账号管理,配合开展交维验收工作;针对影响网络监控能力的故障进行调度、督办,确保监控网路健康稳定运行。主要涉及FSU离线、断电传感器离线、开关电源离线、机房环境高温,烟雾告警,水浸告警,门禁非法进入告警,FSU离线、蓄电池电芯高温、超高温告警等。开展监控网络疑难问题诊断分析专题分析、形成典型案例,指导地市开展维护工作。
6.两翼业务运行质量分析:定期梳理更新两翼接单账号,确保及时接单;配合开展设备交维验收工作,确保设备可稳定、准确、及时上报各类告警;定时通报各类设备的运行情况,搜集设备故障原因,开展专项分析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工作;跟盯督办问题处理进度、对处理结果进行核验,确保故障有效处理;开展疑难问题诊断分析专题分析、形成典型案例,指导地市开展维护工作。
7.资产运营监控::定期开展运营监控工单接单账号的梳理、更新工作,确保工单及时接单处理;2、负责资产运营监控工单的跟盯、预警、督办、质检工作,定期形成工单执行质量通报。
8.维护费用稽核:针对电费、场租、发电费、代维费、修理费、维系费、监控流量费开展费用稽核工作,对异常费用与地市分公司开展核实,针对存在问题的费用开展通报。
9.工单质检组:对一体两翼业务巡检、发电、故障处理等工单开展质检工作,并对质检结果进行通报。其中故障工单每天质检上一日工单的5%、巡检工单每天质检上一日工单的10%、油机发电工单每天质检前两日工单的20%。
10.代维维护:质量分析,负责对发电、修理、巡检、代维单位资源配置、代维人员“五统一两查”、隐患库、上站双打卡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检,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进度进行跟盯、整改结果进行验证通报。
11.系统安全及数据稽核:定期对监控系统内的人员账号进行梳理,及时清理更新账号数据;定期稽核监控系统内的数据,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通报,督办相关部门处理,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12.智能运维监控:定期对智能运维站址的边缘网管设备、摄像头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如存在设备离线、故障等问题督办盟市分公司处理,并跟盯处理成效。对智能运维站址设置的基础数据进行合理合规性检查,主要包括预置点位设置、守候点位设置、电子围栏设置等。如发现问题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重新设置。定期进行智能巡检、智能资管、智能出入站告警抽检稽核,以周报、月报的形式通报全区告警处理及时率、工单处理及时率、巡检完成率等关键指标处理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盟市进行智能维护交流培训,对智能维护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全省支撑。
13.运营商对接组:对接三家运营商反馈的问题形成台账,按周与地市核实问题及处理进度,向运营商反馈问题处理进度等工作;每日与地市分公司就运营商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信息核实、问题分析定位工作,包括站址退服原因汇总及分析、任务分解落地、问题处理进度跟盯督办、问题处理效果验证等工作;搜集核实地市分公司每月与运营商开展的“22选10”指标稽核确认汇总工作,并及时提交总部。
(2)物业中心业务外包部分:
本次采购物业中心业务外包服务,物业中心合作单位配置合同组、报账组、现场组、对账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合同组:合同组集中在地市分公司统一助勤办公。
(1)协助稽核场租、电费合同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纸质合同和线上合同的一致性。(2)负责整理六个月内到期合同及到期合同的原始条款。(3)配合区域经理及现场组准备续签合同条款及文本。(4)配合物业管理岗进行合同的变更和续签的录入。(5)负责整理物业合同台账。(6)负责场租成本计提准确性、完整性稽核。
2.报账组:在地市分公司统一助勤办公。(1)负责场租、电费的报账信息录入。(2)负责报账信息准确性的稽核。(3)负责票据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的稽核。(4)配合场租、电费支付台账的整理。
3.现场组:现场组下沉区域与区域经理协同开展工作。(1)负责收集业主信息,完善业主信息库,确保业主信息完整准确。(2)配合区域经理按计划开展日常走访工作,对走访结果进行备案整理。(3)负责按支付计划联系业主获取场租、电费相关票据,按计划上站抄表。(4)配合维系保有站址,受理并配合解决站址纠纷。(5)联系业主续签物业合同,配合区域经理完成合同续约条款的谈判并获取物业权属资料。
4.对账组:对账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地市分公司统一助勤办公或下沉区域与区域经理协同开展工作。(1)负责电费账单分摊出账、包干电费收入成本出账、两翼电费成本出账准确性稽核。(2)负责配合电费主管完成客户电费对账和确认。(3)负责配合电费主管完成客户电费足额回款。(4)负责配合电费主管完成代垫电费精准销账落地。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 标段 |
服务区域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标段 |
服务区域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 标段一:监控业务外包 |
呼伦贝尔 |
66.92 |
1 |
标段二:物业外包 |
呼伦贝尔 |
55.44 |
1 |
| 兴安盟 |
50.44 |
兴安 |
39.6 |
||||
| 通辽 |
51.51 |
通辽 |
55.44 |
||||
| 赤峰 |
48.42 |
赤峰 |
63.36 |
||||
| 锡林郭勒 |
68.99 |
锡林郭勒 |
39.6 |
||||
| 乌兰察布 |
48.11 |
乌兰察布 |
47.52 |
||||
| 呼和浩特 |
58.77 |
呼和浩特 |
63.36 |
||||
| 包头 |
67.01 |
包头 |
55.44 |
||||
| 鄂尔多斯 |
67.51 |
鄂尔多斯 |
55.44 |
||||
| 巴彦淖尔 |
49.95 |
巴彦淖尔 |
47.52 |
||||
| 乌海 |
39.37 |
乌海 |
31.68 |
||||
| 阿拉善 |
51.03 |
阿拉善 |
31.68 |
||||
| 区公司 |
304.22 |
合计 |
586.08 |
||||
| 合计 |
972.23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含税最高限价为972.23万元,标段二含税最高限价为586.0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2.1.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应具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同类业绩是指监控业务外包类。
标段二:投标人应具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同类业绩是指物业外包类。
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D.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招标人黑名单。
2.1.4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最低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标段一不少于115人,标段二不少于74人,提供承诺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供应商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应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应答;
(1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应答;
(14)招标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15)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况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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