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2025-2027年机组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2025-2027年机组运维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HDSY-D2025010386
2.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2×350MW 热电联产机组2025-2027年机组运维服务项目,包括#1、#2机组及公用系统范围内的汽机系统、锅炉系统、电气系统、电气二次系统、热控系统、灰硫系统、地埋管道系统、厂区热网系统、厂外热网系统、水源地系统、火车西站供热系统等相关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检修维护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5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3.4 投标人近三年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的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类似业绩,业绩为 300MW 及以上机组整套或主机维护检修的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且在服务中未发现质量问题。业绩表应注明服务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资料。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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