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2.1 项目预算金额:¥280万元,不含增值税。
2.2.2 完成吉南油田萨3块二叠系井井子沟组油藏开发先导试验方案地面工程(土建安装)。
2.3计划工期:
2.3.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2工期:根据不同类型工作量按甲方要求完成,正式节假日包括在合同工期之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承担吉南油田萨3块二叠系井井子沟组油藏开发先导试验方案地面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本工程产能规模:萨303、萨15井块新建7口采油井,建产3.81万吨。根据该开发方案预测数据及井位部署情况,结合已实施地面工程,对站外集输系统、土建、安装、消防等配套工程。主要包括:
2.5.1 萨303平台:利旧16型抽油机3台配套垫层、基础等工作量;新增8井式多通阀选井计量阀组1座、250kW二氧化碳空气源热泵1台配套基础、工艺管线安装、防腐保温等工作量;新建3口井各种规格无缝钢管155米配套工艺管线安装、保温等工作量,DN65-6.4MPa柔性复合管300米管沟开挖、敷设、防腐保温等工作量。
2.5.2 萨15平台:利旧4台16型抽油机配套垫层、基础等工作量、60m³油罐(含装车泵)7具吊装就位、防火围堰、工艺管线安装、储罐维修等工作量;新增8井式多通阀选井计量阀组1座、60m³油罐(含装车泵)1具、撬装两相分离器1具、天然气发电机1台、放空管1具配套基础、工艺管线安装、防腐保温等工作量;新建DN65-6.4MPa柔性复合管400米配套管沟开挖、回填、敷设、防腐保温等工作量,各种规格无缝钢管512米配套工艺管线安装、保温等工作量。
2.5.3 集油管道:新建RF-Q-Ⅱ-125-6.4MPa柔性符合高压输送管5.52千米管沟开挖、回填、敷设、防腐保温等工作量、D426×9无缝钢管200米套管安装、防腐等工作量。
具体工作以施工图纸为准,如发生不可预见工作量以施工签证确认结算。本项目发包人自采设备清单附后。
甲方对乙方的资源投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HSE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甲方生产需求及乙方实际施工能力、质量与安全管理能力、协作配合等情况对工作量做相应调整。对进度严重滞后不能满足施工计划要求,质量、HSE管理和资源投入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调减乙方的工作量,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2.3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通知书发布日期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2.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提供网站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2.5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查询结果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即工程类项目招标,若投标人在物资或者服务模块被纳入“三商”黑名单,投标也将被否决。)
3.2.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吐哈油田暂停准入(过期除外)、未列入黑名单;曾被取消准入资格的,再次完成吐哈油田市场准入的才视为过惩戒期。
3.3 资质要求:
3.3.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
3.3.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网 http://10.30.98.137:8999/ 、外网 http://125.32.26.40:8300/)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4 项目经理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4.2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 乙方承诺严格执行油田公司“无视频不施工,无监控不操作”的工作要求,满足生产视频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施工过程安全监控,现场视频监控数量满足现场需要,现场危险作业视频监控设备应与ISC(油田现应用视频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相匹配,通过互联网数据接入油田公司ISC平台进行集中展示。摄像头数量满足每个作业点需求,且摄像头总数不低于4台(提供承诺书)。
3.5.2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需提供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 等级 |
惩戒 适用 |
惩戒 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 团 |
区分 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 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http://bid.energya head1.cnpc/#/ 外网: https://www.cnpcbi dding.com/ |
| 企业级 |
原则 上本 单位 |
备注: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即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限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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