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一期)项目、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三期)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一期)项目、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三期)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9-510115-04-01-718935】FGQB-0466号,川投资备【2509-510115-04-01-831772】FGQB-0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九康城中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九康城中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9-510115-04-01-718935】FGQB-0466号,川投资备【2509-510115-04-01-831772】FGQB-04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码: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一期)项目编码2509-510115-04-01-718935,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三期)项目编码2509-510115-04-01-831772。
2.2工程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
2.3工程规模: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一期)项目包含3个地块用地面积总计48809.53㎡(合73.27 亩,其中绿化面积约31748㎡、硬质铺装面积约14826.53㎡、建筑占地面积约1299㎡、水体占地面积约636㎡、其他占地面积约300㎡);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三期)项目包含建设规划地块总面积约76亩,包括硬质铺装,建筑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内容。
2.4招标范围: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一期)项目、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三期)项目工程从准备施工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即施工阶段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与保修期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投资的控制及协调管理,工程审计时的相关配合工作及提供相关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2.5监理服务期:32个月(从本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准备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 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24个月)。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5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3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单个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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