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川藏铁路泸定站交通枢纽中心建设项目、泸定站供水及附属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藏铁路泸定站交通枢纽中心建设项目、泸定站供水及附属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泸定站交通枢纽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发改〔2025〕120号、《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泸定站交通枢纽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批复》泸发改〔2025〕240号、《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泸定站供水及附属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发改〔2025〕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泸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川藏铁路泸定站交通枢纽中心建设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泸定站供水及附属建设工程:申请中央预算及地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孜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发改〔2025〕120号、泸发改〔2025〕240号、泸发改〔2025〕1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甘孜州天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孜州泸定县。
2.2建设规模:
川藏铁路泸定站交通枢纽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川藏铁路泸定站进出站站前换乘广场及下沉广场面积约2814平方米。新建停车场总面积约4500平方米,其中:地面旅游大巴停车场及落客区约900平方米、地面公交停车场约1750平方米、地下社会停车场约1300平方米、地下出租车落客区约550平方米。新建站房附属用房占地面积约1709平方米;配套建设进出场道路、楼扶梯及相应附属设施;新建高位水池1座、污水处理站柴油发机房、变电所等附属设施;配套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通信工程。
泸定站供水及附属建设工程:新建提升泵站5座,给水管径采用DN100,长度约为11.35公里。
2.3监理服务期限:
川藏铁路泸定站交通枢纽中心建设项目: 48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泸定站供水及附属建设工程: 33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6项目概算投资额:18206.78万元(其中川藏铁路泸定站交通枢纽中心建设项目:16825.2万元;泸定站供水及附属建设工程:1381.58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其中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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